鄭清煥農業昆蟲學學術獎

一、    為鼓勵青年研究人員進行農業昆蟲學術研究,獎助並鼓勵國家學術菁英投入學術研究與持續提升學術表現,並紀念鄭清煥博士對農業昆蟲發展研究之長期貢獻,特設立「鄭清煥農業昆蟲學學術獎」,並訂定本要點。本獎項由鄭清煥博士遺屬提供,經本會理監事會議通過,由學會設立與執行此獎項。本獎項由遴選委員會評選,並由秘書組配合完成評審作業。

二、    獎項:
本獎項為每兩年評選並頒發一次,名額以一人為限,頒發獎金2,000元美金,獎座乙式,頒發台灣昆蟲學會終身榮譽會員,並邀請獲獎者於台灣昆蟲學會年會上發表主題演講及投稿綜合論述於《台灣昆蟲》期刊。

三、    徵選對象與資格:
本獎項為提名制,被提名者須為任職於亞洲地區研究機構之農業昆蟲領域研究人員或學者專家,優先考慮對於田間實務應用領域有傑出表現者,年齡在四十五歲以下(女性候選人在此年齡之前曾有生育事實者,每生育一胎得延長兩歲,但應檢附相關證明文件)。提名者與被提名者皆無須具備台灣昆蟲學會會員資格。若該屆未有合適之人選產生,則獎項得從缺。同一得獎人僅限獲獎乙次。評選之候選人須為該屆被提名者。

四、    提名方式:
由秘書組公告該屆獎項申請訊息,並通知亞洲地區各昆蟲相關之學術研究機構。提名者需填妥提名表封面(如附件表格,包含提名同意書及被提名同意書),並附上被提名人完整的CV、被提名人至少2位推薦信,以及出版著作清單,以上資料須以PDF檔格式寄送本會。

五、    評選作業
(一)    遴選委員會:
由台灣昆蟲學會常務理事共五人(含委員會主席)組成遴選委員會,委員會主席由台灣昆蟲學會理事長出任,主席須提報候選人名單、確保投票公正性,並將投票結果呈報予台灣昆蟲學會理監事會議,並於台灣昆蟲學會年會時頒發此獎項予獲獎者。若本獎項之被提名人為遴選委員會成員,遴選委員為提名人指導教授或研究共同合作者,須自行迴避審查,不得參與該屆投票,並由理事依順位遞補為遴選委員。遴選委員會須遵守利益衝突迴避之原則及相關規定。
(二)    評選流程:
由秘書組匯集該屆所有提名案件交由評選委員審閱,由每位遴選委員分別圈選三名被提名者進入複選階段。遴選委員再就複選名單各自進行評分、排序,由秘書組彙整評分並依分數高低排序為決選名單,交由遴選委員會討論並表決。
(三)    表決方式:
經遴選委員會確定充分討論後,採記名方式多數決選出該屆獲獎者。記名表決之順序則依據決選名單之順序,自得分最高者開始依序表決,表決時第一位通過者即為獲獎者。決選會議得視情況以即時視訊會議方式召開,遴選委員需全數出席,出席評審二分之一以上即為通過。

六、    時間
首屆提名收件時間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月31日止,並於2023年台灣昆蟲年會頒獎;下一屆收件時間自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月31日止,並於2025年台灣昆蟲年會頒獎,以此類推,如遇特殊原因得修改時程並提前公告周知。

七、    其它
1.    獲獎者研究成果如有違反學術倫理之情事者,得註銷參選或得獎資格。
2.    獲獎者須自行負擔扣稅事宜。
3.    本作業要點如有未盡之事宜,台灣昆蟲學會得依規定修正之。

  • 完整獎項介紹
  • 獎項預計頒獎時間:2023年10月
  • 下一屆預計頒獎時間:2025年10月